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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数字证书补办管理办法更新的通知
2011-01-11 13:41:18 发布
尊敬的用户:
即日起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数字证书补办管理办法有更新,请用户关注。
数字证书发生丢失时,使用者需尽快办理数字证书挂失、补办手续,注销原数字证书并领取新数字证书;数字证书发生损毁时,使用者需尽快办理数字证书报损手续,进行证书的维修;数字证书损坏定损后、确定已无法维修,需办理数字证书补办手续。
补办缴费标准及操作步骤:
1、数字证书补办缴费标准:
用户补办数字证书时,收取数字证书补办服务费,标准为100元/把。
新制作数字证书延续原数字证书有效期。补办制作新数字证书后,系统将原数字证书自动注销。
2、数字证书补办操作步骤:
数字证书丢失或损毁后,请用户及时登录监管网“资料下载”栏目,下载《数字证书报损/报失申请单》,填写挂失或报损信息加盖公章传真至监管网运营中心。
企业用户如需补办,可以登陆企业端“续费管理-补办”提交补办申请,并缴付补办费用。企业端具体操作详见企业端-相关下载-操作手册。
监管用户如需补办,可以登录监管网“资料下载”栏目,下载《监管用户补办数字证书申请单》,填写补办信息加盖公章传真至监管网运营中心,并缴付补办费用。
运营中心联系方式:
联系电话:95001111(未开通地区拨打010-95001111)或010-84607666
传真号码:010-51342277
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
2011年1月11日